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我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7-8月部分抽检信息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布食用农产品293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2批,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见附件。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我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置。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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