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组织“你点我检”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抽取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相关食品资讯调味品、乳制品相关食品资讯乳制品、饮料相关食品资讯饮料、速冻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果制品、酒类相关食品资讯酒类、淀粉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及淀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制品、糕点相关食品资讯糕点、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4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2大类食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相关食品资讯兽药残留超标和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等。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一巷15号(天-021)的天山区胜利路亚阳蔬菜副食品直销店销售的黄瓜,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3599号新联市场大肉区A-18号的新市区城北大道猪师兄猪肉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六师101团的新疆青湖天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疆青湖天康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实际为供应商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味佳美冷鲜肉批发部由巩留县成顺畜牧发展有限公司进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异议予以认可。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689号友好商业步行街-1层商业用房1-1的新疆昊昌泰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昊美生活超市分公司销售的凉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