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招商加盟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010-81351800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期)

2024-01-16 (来源: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593
核心提示: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中发现云南省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1家经营单位。
在国家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中发现云南省2批次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涉及1家经营单位。现将有关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红塔区郭勇春水果摊销售的抽样单编号为GBJ23000000002535570ZX、GBJ23000000002535571ZX的2批次龙眼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红塔区郭勇春水果摊销售的不同购进日期的2批次龙眼,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红塔区郭勇春水果摊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8月30日各购进龙眼12公斤,合计购进龙眼24公斤,货值金额共计600元,已销售24公斤,无库存。龙眼属于新鲜食用农产品,故未收到应召回产品。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经调查,红塔区郭勇春水果摊销售以上2批次不合格龙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系首次违法,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7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的行政处罚。
2.红塔区郭勇春水果摊采取的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认真分析查找不合格原因;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进货关;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免责声明:本平台分享的的图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平台转载旨在分享交流,并不代表赞同文中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仅供读者参考,不用作商业用途。若侵权,版权等问题,烦告知及联系电话:15311449466,将马上安排删除。
本文来源网络,侵权请联系中华食品招商网编辑!

中华食品招商网官方二维码 做招商 找项目 看资讯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食品招商网公众号

找项目,看酒行业资讯,浏览更方便

您还可能关注的展会

更多
Powered By DESTOON
Copyright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招商网 | 客服电话:13001020228 | 备案:京ICP备2021036222号-1
免责声明: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不进行网上销售,对交易双方不负任何责任。望双方谨慎线下交易。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违反行业相关政策及国家法律规定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如有信息、图片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Copyright © 2009-2021 www.foodso.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