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北新区壹帅人佳超市店销售的鲈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南京展优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南京展优餐饮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江宁区杨杨杨文文子餐饮店使用的标称资阳市平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罗汉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雨花台区胡地小百货店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江宁区粤品楼餐厅自消洗的复用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