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相关食品资讯国务院完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下同)退出制度的工作要求,为企业依法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市场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相关食品资讯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食品资讯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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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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