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组织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茶叶相关食品资讯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相关食品资讯饮料、糕点相关食品资讯糕点、豆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豆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等6大类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92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相关食品资讯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4批次(见附件),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广西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柳城金时代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吡虫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南宁市蒙森青菜摊销售的“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柳州市“柳城县大埔镇发哥蔬菜批零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河池市“巴马县城南市场 A13号摊韦国宗”销售的“羊排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广西田阳县中兴永联商贸有限公司田阳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明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百色市“那坡县粮油海鲜店”销售的“黑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钦州市“灵山县新圩镇鸿联生活超市”销售的“鲜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柳州市前进农贸综合市场海鲜行10栋1、2号门面李燕忠销售的“花甲螺”,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河池市宜州区大统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桂林市“全州县白宝乡白宝市场唐源”销售的“本地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广西东兰泓福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兰山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宁明县云滴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百色市“隆林吕元兴豆腐摊”销售的“油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玉林市“陆川县顺妃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宾阳县芦圩镇益进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大油条”,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4. 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