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一)标称汉寿县龙阳米粉厂生产销售的龙阳鲜圆粉,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产品 T/CDMF 001-2020《常德米粉(湿米粉)》要求。
(二)湖南九澧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鑫山门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岳阳市君山区潇湘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岳阳金波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湖南省水如歌山泉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水之歌(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吉首市绿色屋蔬果店销售的,标称凤凰县青源天然水厂生产的屯粮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醴陵西山水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衡南县云集江河商店销售的,标称耒阳市护娃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观音阁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郴州壹陆捌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郴州九农泉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农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武陵区高山清泉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张家界盛大冰泉有限公司生产的深岩矿泉(桶装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冷水江市冰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大义岭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中方县欧卓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雪峰崖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鼎城区紫馨生活超市在常德锦绣千村能诚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承租的柜台经营的,标称湖南天地农耕油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茶油,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DB43/T1441-2018《地理标志产品鼎城茶油》要求。湖南天地农耕油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经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认定,经销商未按照产品相关要求贮存导致山茶油中过氧化值超标。
(十三)桂东县合源商贸营销部(普通合伙)销售的,标称桂东县玲珑王茶叶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玲珑王茶酒(茶香型),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及Q/CGLL0002S- -2022《茶酒(II号)》要求。
(十四)新田县新泷佰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甲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永州市浩丰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红茄子,镉(以Cd计)和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涟源市杨市镇茗港海鲜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罗氏虾(淡水虾),恩诺沙星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长沙县黄兴镇彭碧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豆角(虹豆),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湖南大学南校区五食堂采购的辣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永顺县财富金街生鲜店销售的青长豆角(虹豆),倍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泸溪县李雪军蔬菜摊销售的8号青椒(辣椒),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株洲、衡阳、邵阳、岳阳、常德、郴州、永州、怀化、娄底、湘西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