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饼干相关食品资讯饼干、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食品、茶叶相关食品资讯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相关食品资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果制品、蛋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蛋制品、淀粉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及淀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制品、豆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豆制品、方便食品相关食品资讯方便食品、蜂产品相关食品资讯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肉制品、乳制品相关食品资讯乳制品、食糖相关食品资讯食糖、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食用油相关食品资讯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相关食品资讯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调味品相关食品资讯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食品资讯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7类食品220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相关食品资讯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75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大足区易能购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奉节县胡姐餐馆加工自制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庆市永川区西外老街市场内杨跃梅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涪陵区华联生鲜超市加工自制的香酥饼(肉松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庆双冠商贸有限公司九龙山镇双河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和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枸杞银耳藕粉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沙堆路26号附37号李洪平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彭水县御姐火锅店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名豪百货永川区陈食街道丽丽便民店销售的、标称四川赵老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作桔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九)江北区浩天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彭州市丽春镇聚源果味瓜子厂生产的奇味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巴南区七哥食品店销售的干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巴南区袁子丹餐饮店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十二)重庆锡涵食品有限公司陶家分公司生产的花生干果粒(原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开州区惠都副食超市销售的红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沙坪坝区杨小辉便利店销售的仔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巫山县环晨渝生活超市销售的若雪爆浆海苔椰卷(海苔蛋黄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谭妹食品超市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永川区和顺大道高其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茂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麻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巴南区优易购生活超市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十九)重庆厚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涪陵区宜来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南川区雨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方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石桥一村9号第1层9号陈淑云销售的黄辣丁(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渝北区新佰生活超市销售的青叶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长寿区凤湖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泽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椒麻鸡翅(辐照食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四)巫山县佳丽超市销售的白花生米,酸价(以脂肪计)(KOH)、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五)武隆区心心蔬菜批发中心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六)南岸区美而惠生活超市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七)沙坪坝区永立百货超市销售的散干裙带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八)忠县群益副食经营部销售的小葱,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九)奉节县白露百货超市经营部销售的红小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白涛社区1组建国路13号陈文福销售的玉米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