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招商加盟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010-81351800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41期)

2023-11-21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270
核心提示: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9类食品10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05批次、不合格15批次。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相关食品资讯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相关食品资讯调味品、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肉制品、乳制品相关食品资讯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相关食品资讯方便食品、饼干相关食品资讯饼干、罐头、冷冻饮品相关食品资讯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相关食品资讯膨化食品、糖果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豆制品、蜂产品相关食品资讯蜂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食品资讯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等29类食品10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相关食品资讯抽样检验合格1005批次、不合格1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浙江亲情树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金华市光头食品厂生产的苏式月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润点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湖州竹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千岛碧源湖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浦江县口口优饮品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温岭市箬横佳伟豆制品店销售的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德清县武康街道陈家豆制品经营部销售的豆干,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苍南县藻溪镇绍代糕饼加工坊生产的芝麻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台州悍玛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临海市华都食品超市销售的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松阳县典春茶叶批发部销售的红茶,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四)宁波市鄞州区华信颐养园有限公司购进的草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杭州趣友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德清阜溪街道小江蔬菜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重金属污染
 
  (一)长兴潘云成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松阳县大众茶叶经营部销售的龙井茶,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三)乐联商贸有限公司乐清时代店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金华、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金华、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免责声明:本平台分享的的图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平台转载旨在分享交流,并不代表赞同文中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仅供读者参考,不用作商业用途。若侵权,版权等问题,烦告知及联系电话:15311449466,将马上安排删除。
本文来源网络,侵权请联系中华食品招商网编辑!

中华食品招商网官方二维码 做招商 找项目 看资讯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食品招商网公众号

找项目,看酒行业资讯,浏览更方便

您还可能关注的展会

更多
Powered By DESTOON
Copyright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招商网 | 客服电话:13001020228 | 备案:京ICP备2021036222号-1
免责声明: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不进行网上销售,对交易双方不负任何责任。望双方谨慎线下交易。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违反行业相关政策及国家法律规定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如有信息、图片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Copyright © 2009-2021 www.foodso.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