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取了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以及蔬菜等食用农产品7大类2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同市平城区张富菜店(平城区黄花街御馨园8号楼底商)经销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大同市平城区张富菜店(平城区黄花街御馨园8号楼底商)经销的小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大同市平城区张富菜店(平城区黄花街御馨园8号楼底商)经销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大同市平城区素红蔬菜店(平城区黄花街御馨园8号底商)经销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产品生产销售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检验项目和产品相关信息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第24期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2.2021年第2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项目; 2021年第24期监督抽检检验项目.xls
3.2021年第2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1年第24期食品安全合格信息19批次.xlsx
4.2021年第2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2021年第24期食品安全不合格信息4批次.xlsx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