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专家: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长三角区域统一相关食品资讯统一地方标准相关食品资讯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21〕918号),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编制的《长三角地区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相关食品资讯追溯第2部分:数据元》《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第3部分:数据接口》已完成征求意见相关食品资讯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标准的相关内容,按照《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截止2023年11月12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请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和相关依据。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请见附件。
联系人:鲁轮 联系电话:1363560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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