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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征求《关于加强低等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3-10-11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浏览:728
核心提示:为完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低等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内容与程序,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低等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草案)》。
  为完善动物相关食品资讯动物病原微生物相关食品资讯病原微生物实验相关食品资讯实验室备案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低等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内容与程序,农业农村部畜牧相关食品资讯畜牧兽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低等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草案)》。在前期征求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形成了征求意见相关食品资讯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1月11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电子邮箱:xmjwjch@agri.gov.cn
 
  传 真:010-5919286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国际合作处(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关于加强低等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附件.pdf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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