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三小”等其他食品生产相关食品资讯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资讯小作坊小餐饮相关食品资讯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食品资讯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河北省食品“三小”等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相关食品资讯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10月29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给我们。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途径和方式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pjyc@hebamr.cn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河北省食品”三小“等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二、邮寄信函,将意见邮寄至: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邮政编码050091),并在信封上注明“《河北省食品”三小“等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