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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9月25日)

2023-09-30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852
核心提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安徽省食品经营企业。现将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监测,涉及安徽省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经营企业。现将相关市场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州市开发区丁晓静水产批发行经营的鲤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宿州市开发区丁晓静水产批发行经营的鲤鱼,抽样日期为2023年4月7日,经检验地西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经营的鲤鱼地西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提供了涉案鲤鱼的供货商营业执照和购进票据,如实记录了涉案鲤鱼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及供货者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能够对涉案鲤鱼进行溯源,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2023年9月25日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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